兵团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16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察局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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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清廉节俭过节,9月8日,兵团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三师五○团水管站党支部书记刘满仓违规公款吃喝、滥发加班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刘满仓在任五○团棉花加工厂厂长期间,截留收入私设“ 小金库”,3年累计吃请53021元,为该厂多名干部购买羽绒服,发放加班费、电话补助46510元。因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5年12月,刘满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疆农垦科学院科技成果推广处处长刘辉违规发放购物卡、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元旦至端午节期间,刘辉4次安排下属公款购买购物卡13200元,违规发放年节福利。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刘辉违规报销其驾公车带家人旅游费用9301元、购买白酒费用6800元。2016年3月,刘辉被免去处长职务,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十师新疆龙江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新华挥霍浪费、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10月,陈新华安排下属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累计开支吃喝和送礼费用157199元,发放奖金29574元。2016年7月,陈新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十三师红山农场党委常委、副政委王桂玲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9月,王桂玲无视十三师纪委要求其严格遵守兵团党委相关规定的善意提醒,在其女儿婚礼当日,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88人参加婚宴,收受礼金37400元。2016年3月,王桂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礼金37400元。

以上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纪时间较长,违纪行为屡发多发,数额巨大;有的违纪情节严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后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有的经组织提醒仍不知止,不收敛,说明“四风”积弊甚深、树倒根在,必须绷住劲、不发散,持续抓铁有痕,始终一寸不让。

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纠正“ 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落实责任至关重要。兵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紧紧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清形势,挺纪在前,紧盯“ 四风”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快办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要从严查处,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形成利剑常悬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兵团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中央和兵团党委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克服“ 试一试”“ 赌一把”的侥幸心理,把握行为尺度,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形成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