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

发布时间:19年09月25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委 编辑: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

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做到“三个结合”,协助并督促部门党组抓好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党组把《条例》作为一门必修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各行政职能部门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反映问题方式,便于和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倒逼责任。兵团统计局严肃查处师市统计数据造假问题,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兵团人社局对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干事创业。

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强化精准问责。上半年,纪检监察组精准发现问题,对一个部门主要领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诫勉谈话的建议,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通过部门走访、与主要领导谈话交流,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派驻监督重点,分别就选人用人、行政执法等方面给部门发送提示函,部门全部采纳并进行整改。及时转发中央纪委有关问责的通报,并印发《廉政教育资料》两期,督促部门党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兵团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实现学习贯彻《条例》全覆盖、常态化。

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紧盯监督部门“关键少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修改《驻在部门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督促部门党组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让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堵塞漏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兵团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谢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