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9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察局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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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兵团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刹住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大办婚丧喜宴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开展各类节庆活动;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地方土特产;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 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兵团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要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突出重点问题,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申法规政策,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处理典型问题,持续释放知止知畏、收手收敛的强烈信号。要突出重点环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正确把握和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突出重点领域,重视基层基础,瞄准薄弱环节,将工作重心、力量摆布、主要精力放在国有企业、二级单位、团场连队等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 进一步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节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动辄则咎、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中秋、国庆节期间,一要严查“公车私用”问题。突出对旅游景点的监控,加强对节日期间公车购物、公车旅游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二要严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加强对节日期间滥发津贴补贴、利用工会经费超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监督检查。三要严查公款旅游问题。重点对借出差出国之机擅自延长时间、变更线路、绕道景区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四要严查违规办理婚丧喜庆问题。对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操办婚丧喜庆的申报情况进行梳理和核查,对重点酒店办理婚丧喜庆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五要严查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对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快查严办,绝不姑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节日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追究主体责任;对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处理不到位的追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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