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谈谈如何认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15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察局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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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言近旨远、内涵深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贯穿“全面”和“从严”的要求,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是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考新要求新部署。

请您谈谈对“四种形态”的思考和认识,分享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