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纪委监委:压实责任、强化督导 助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19年09月06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委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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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兵团党委启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来,十一师纪委监委认真履行职责,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助力国资国企改革。

压实主体责任

师纪委监委督促协助师党委深入贯彻国资国企改革要求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改革上,引导企业吃透、研深、悟细改革精神,研究制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及11个配套文件,确立国资国企改革“三步走”总体思路和“十三化”改革路径,助力改革取得实效。师纪委监委聚焦改革监督职责,紧盯全师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强化学习引领,为120余名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最讲认真的态度更好更快推进改革工作。

加强督查督导

 师纪委监委成立师国资国企改革专项督导组,对师属6家企业进行专项督导,通过“听、查、谈、访、考”等方式,重点督查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及“一企一策”制定情况、“四个一批”分类处置推进情况、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进展情况、“三供一业”分离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厘清改革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落实,提高履责效能,督促师属企业发挥自身主体作用,主动作为、扭住关键、细化措施,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强化责任追究

 师纪委监委加大对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不力、违规处置、不作为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开展5轮国资国企改革专项督导,发现问题102个,通报批评37个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32名领导干部,其中谈话提醒25人、诫勉谈话4人、党纪处分3人。特别是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迟缓、工作不在状态的4个师属重点企业的6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对改革过程中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2个基层党组织和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全师通报批评。

针对当前,兵团党委对师国资国企改革专项巡视提出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师党委各职能部门立即部署,明确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以严实作风扎实推进师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十一师纪委监委 蒲秀泽 贾青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