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党委巡察办:打破人情“藩篱” 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19年04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委 编辑: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

十三师党委巡察办探索创新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有效破解基层巡察“人情干扰、巡不深、察不透”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匹配巡察人才力量。以“靠得住、用得上、能胜任”为标准,根据巡察对象特点进行人才补充,完善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巡察国有企业时,优先选配财务、审计类干部;巡察基层连队时,优先选配有团场政工、党建工作经历的干部,做到业务能力与巡察任务相匹配。巡察办同拟抽调干部单位进行沟通,全方位了解抽调干部平时的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严把抽调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防止将作风不正、纪律不严、动机不纯的干部纳入巡察队伍,影响巡察形象和效果。

优化巡察人员结构。制定出台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制度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多方了解、掌握选配巡察干部成长工作经历和社会主要关系,按照出生成长地、工作任职地、家属关系地“三回避”原则,做到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亲情回避。累计选派7名援疆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重点巡察政治生态破坏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多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组织,有效阻断了巡察与被巡察单位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条,甩掉了巡察干部“人情包袱”,最大程度减少“关系网”和“说情风”对巡察工作的干扰。

探索异地交叉巡察。探索推进交叉巡察组织形式,山南、山北团场交叉巡察,师机关、团场两级交叉巡查,行业领域交叉巡察的“三交叉”模式。在巡察10家师属国有企业时,为防止巡察干部之间相互透气、打探情况,出现“你不巡我,我也不查你”情况,巡察办分别与被抽调的4名企业干部进行巡前谈心谈话,讲清纪律要求和利害关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过问、透漏巡察工作相关情况的,一律进行实名登记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在制度约束下,让“不想打听、不敢打听、打听不到”成为每名巡察干部的共识。

强化巡察干部管理。坚持“一巡一训”,集中开展党纪条规、工作流程、巡察纪律等培训学习。同时,实行“1+1”工作机制,开展“传帮带”“手把手”指导和“面对面”传授,互学互帮,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和工作能力。建立巡察组内控机制,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保密纪律。坚持组务会制度,防止因个人原因将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肃走访、谈话纪律,防止隐瞒不报情况发生。采用“巡察后评估”办法,巡察结束后,对巡察干部的政治表现、组织纪律以及巡察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给出书面鉴定,反馈到抽调干部原工作单位,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十三师党委巡察办     王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