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纪委监委:五项措施推动审查调查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18年09月25日 信息来源: 编辑: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

十二师监委组建以来,坚持把办理留置案件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实战中摸索,在摸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挖深案源。从信访、审计、巡察、案中案里深挖问题线索。建立信访报结“四看三审”、实名举报信访问题线索排查等制度,信访件办结率、成案率明显提高。建立师党委巡察一轮一汇报等机制,倒逼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十二师纪委监委共接收问题线索447件。其中,上级交办91件,巡视巡察发现52件,群众来信来访举报问题线索17件,审查调查中发现5件,监督检查中发现177件,审计中发现6件,共处置问题线索382件。

1


精准惩治。强化“第四种形态”托底震慑,建立留置案件线索“一案一研判”制度,对已经掌握部分违纪违法问题,但初核条件不成熟的,一方面长期关注综合研判,另一方面巧妙安排常规审计或师党委巡察,同时加大拍蝇力度,紧盯扶贫领域、“四风”问题及基层“微腐败”,不断在正风反腐的进程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协同联动。健全与法院、检察院的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执纪审查协作机制,对已经成熟的部分问题线索进行联合会商,提升审查实效。将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整合开展工作,明确协作主责机构、主办人、协办人责任,重大疑难问题经师纪委批准后实行交叉审查、联合审查,对基层单位重要执纪审查工作予以支援,对重大问题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突破,破解了执纪审查力量分散不便办案、碍于情面不愿办案、经验不足不会办案的难题。

查办治本。注重探索实践,在查办的4起留置案件中,相继探索了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等多项职务犯罪并查的查办模式,积累查办案件经验。召开全师党员干部廉洁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开展以案倒查,案例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全师上下以案为鉴,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全师给予党纪处分85人,政务处分21人,受双重处分16人,组织处理3人,1人移送司法机关提请公诉。

提升素质。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制定出台线索处置、案件审理等制度,规范15项监察措施常用文书和案件模板,严格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权限。同时,制定《十二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提升专业素养。通过案件交流会、一月一评比,用好案件资源,提升队伍素质。(文:段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