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纪委监委留置“第一案”圆满办结

发布时间:18年04月24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委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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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十三师纪委监委首次适用《国家监察法》办结留置第一案,并依法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四建”)图木舒克分公司(国有企业)原出纳肖鹏飞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标准调查取证,采取了8项调查措施,是十三师监察体制改革后办结的留置第一案。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实施当日,经兵团纪委监委指定,十三师纪委监委依法对肖鹏飞涉嫌挪用公款案件立案调查。3月30日,肖鹏飞被依法采取留置措施。4月18日,肖鹏飞被依法解除留置措施,同日,肖鹏飞被哈密垦区检察院决定逮捕。至此,肖鹏飞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一案完成了监委调查与处置,并依法办结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手续。此时距其被立案调查仅30天,距其被采取留置措施用了仅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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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20天,采取8项调查措施,讯问被调查人30余次,询问相关证人10余人次,调取书证30余份,鉴定伪造公章1个,司法会计鉴定1次,最终查实肖鹏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兵团四建图木舒克分公司出纳期间,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金额累计199万余元,其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共6次,合计103.4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十三师纪委监委着力加强全员纪律作风建设和执纪执法技能培训,抓好机构、职能、队伍深度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执纪监督检查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肖鹏飞案件是十三师监委成立后,上级指定我们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监察工作流程尚在探索,我们在调查过程中,积极探索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范,强化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手段,尤其把试用留置措施作为重中之重,在保证案件办理的基础上注重试点经验的积累。”十三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奥爱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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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始终步调一致,审查调查人员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和纪检机关的工作经验,使案件处置过程中的纪法衔接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大大提高了效率和质量,深切地感受到了‘1+1>2’的作用。”该案调查组成员、检察机关转隶干部王海东说。

“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强化审查补证工作与审理工作衔接,对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细致审查,在执纪审查工作结束时,审理部门也同步完成审理审核工作,既保证把案件办成铁案,也有效缩短了案件查办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审理室工作人员田小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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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即开局,开局即开工。十三师监委成立伊始就立即开展工作,一手抓队伍融合、技能培训,一手抓正风肃纪,对团场改革关键环节紧盯不放,对职工身边腐败问题寸步不让,通过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施教,告诫心存侥幸者,警示胆大妄为者,持续释放出打虎拍蝇不停步、重拳惩腐“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文: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