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促标本兼治

发布时间:18年04月04日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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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方案》,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方案》注重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自觉。明确要充分利用省市县已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根据部门和行业特点举办专题警示展,组织干部队伍分层分岗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同时,通过“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整改情况”的“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开展分层分类分责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党员干部立标尺、明底线。

根据《方案》要求,凡是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都要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凡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有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单位,均要组织开展案例剖析。通过对个案进行剖析倒查,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岗位,查找发案共性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

为形成警示震慑效应,贵州将以“省、市、县”纪委监委网站集群、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抓手,构筑包含省内报刊、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宣传平台,将案例通报整改素材制作为图文、音视频、动漫等形式,从可读到可视,从静态到动态,强化警示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省纪委监委将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