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18年02月12日 信息来源:兵团纪委监察局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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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典型问题是:

一、 一师阿拉尔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强违规操办女儿婚事问题。2016年1月2日,李强借操办女儿婚礼之机,宴请并收受杨某某等21名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43万元;收受私人老板刘某某礼金0.1万元,共计1.53万元。此外,李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 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九团原党委常委、副团长张新国违规操办儿子婚事问题。2017年1月,张新国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操办其子婚礼时收受管理及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70万元。此外,张新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张新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撤至正科级)。

三、 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九团中学校长陈瑛(返聘)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陈瑛在任六十九团中学校长期间,伙同教师兼出纳王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和发放干部手机通信费、教师补助奖励、食堂后勤人员奖励、支付招待费等共计2.44万元。2017年9月,陈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 七师一三〇团经济发展局科员张体现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0月4日,张体现驾驶公车对其单位管辖的六连水库灭火场地进行节日期间检查。检查结束后,张体现私自驾驶该公务用车回家中过节。2017年10月,张体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 十一师新疆德坤融大商贸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侯长林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侯长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车公养,使用该公司加油卡支付本应由个人承担的私家车加油费0.67万元。此外,侯长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侯长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解聘职务处理。

六、 十三师火箭农场党委常委、工会主席、武装部长赵世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赵世海批准该农场工会以春节社火活动工作人员补助、“六好”工会先进集体、职工运动会奖励、大合唱比赛人员补助等名义,7次违规发放津补贴6.29万元,其中本人领取1.28万元。2017年6月,赵世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仍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较为突出。

岁末年初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坚决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锲而不舍、扭住不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铁面执纪,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用好问责这个从严治党利器,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压实责任,巩固成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