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记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行为的13种情形

中国华电:记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行为的13种情形

发布时间:17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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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近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印发《领导人员插手干预物资采购、招投标事项记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加强被免职人员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两项制度。

《办法》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有关要求,紧盯物资采购、招投标等腐败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明确了插手干预行为的13种情形及责任追究事项;对领导人员插手干预物资采购、招投标事项的情况,要求被请托人、被咨询人等知情人填写《领导人员插手干预物资采购、招投标事项记录表》,尽快报送本级或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规定》对因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司法机关调查期间,被宣布免职、停职检查、暂停执行职务或者履行岗位职责人员的管理问题进行了严格规范。主要内容涉及被免职人员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的工作安排、薪酬待遇、日常管理、评先评优,以及组织审查、调查终结后的有关处置等事项。

两项制度的印发,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