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身边人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17年07月22日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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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司机受贿”被判刑的典型案例。河南省烟草局原局长郑建民的司机王广江,伙同他人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帮助某企业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50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一个从未担任任何公职的司机,缘何会有如此大的魔力?归根到底,还是在于他是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在领导面前能“说上话”。有媒体统计公开报道发现,涉及秘书、司机等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公开判决案例至少有25起。这些身边人本身不掌握权力,却享受着“隐权力”带来的便利。他们有的到处炫耀自己的身份,通过帮人带话“包打听”等方式谋取私利;有的成为领导干部的“圈中人”,为其在重大事项、人事安排等方面“出谋划策”;有的甚至直接充当领导干部的“白手套”,在其不方便出面的地方打通关节、收受贿赂。

作为领导身边人,少数秘书、司机的任性而为虽然和自身贪婪脱不了干系,但病根还是在领导干部身上。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如果自身行得端立得正,则妄图通过其身边人请托说情者势必无计可施。如果领导干部平时注重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在其第一次提出要求时就断然拒绝严肃指正,就可能不会积少成多变成大问题。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事实上,通过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情况看,不少身边人违纪违法行为的背后都有领导干部的影子。如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就曾通过身边工作人员向铁岭市财政局局长索要苹果手机等物品,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的违纪问题通报中便有一条“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

管好身边人,领导有责任。不论是直接授意,还是纵容默许,只有权力出现“灯下黑”,才会让身边人近水楼台先得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党纪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要受到纪律处分。对此,领导干部不可不察。

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仅仅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越是对于身边工作人员,越要以严管就是厚爱的态度,平时多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同时更要以身作则,公生明廉生威,为身边工作人员树立遵纪守法的典型。如此,既是对身边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