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现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发布时间:16年08月30日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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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安徽省纪委44个派驻机构共查办案件33件,平均每个派驻机构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不到1件,其中有20个派驻机构近三年为‘零办案’。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共立案32件,较全覆盖前有明显提升。”这组数据反映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后监督作用的显现。

去年中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下发后,安徽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紧跟中央步伐,加快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层层传导压力,各方协同配合

安徽省委将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项目,先后4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意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6次作出批示,多次听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要求紧跟中央步伐,科学设置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省纪委扎实做好派驻机构改革总体思路设计,加强调查研究、协调督办。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把支持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周密部署和各方配合下,去年8月,省委出台《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今年5月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保证了全覆盖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科学设置机构,实现精简高效

围绕实现“全覆盖”这一目标,采取“分步走”的办法推进实施。根据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的要求,聚焦对表、照方抓药。

第一步先向省委工作部门及省人大、省政协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调整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监督范围,实行综合监督;第二步对现有派驻纪检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同时采取内设改派驻和新设的形式,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后,安徽省共设置36家派驻纪检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负责监督87家单位,实现了省纪委派驻机构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

注重加大综合派驻力度,立足内部挖潜、整合机构、盘活存量,坚持内涵发展。与改革前相比,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增加47家,派驻机构数量反而减少5家。在36家派驻机构中,19家为单独派驻,17家为综合派驻,综合派驻机构负责监督68家单位,占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近80%。

优化干部配备,强化责任担当

为保证派驻机构工作力量,规定派驻纪检组每组编制数一般不少于6名。对新进入派驻机构的干部从严把关,注重配备熟悉纪律审查工作的干部,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把好纪检组组长提名关、考察关,反复酝酿,选好配强。

在选齐配强的同时注重严格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召开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班、下发通知等形式,要求派驻机构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扣住监督执纪问责,增强监督底气,树立监督权威,真正使派驻监督全覆盖名副其实、收到实效。要求找准定位,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对监督单位违纪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全力以赴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安徽省纪委)